在我看来,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好人”或“坏人”。人类的行为更多是由环境、利益、习惯与演化的规律所塑造。这既是个体选择的结果,也是社会机制和天道运行的反映。所谓“坏”,常常只是与他人利益冲突或违反共同规则;所谓“好”,也可能是顺应某种体系下的自利策略在他人眼中的映像。
把人简单地划分为好与坏,往往忽略了驱动行为的深层原因。自然选择和社会选择会筛选出能在特定环境中生存并繁衍的行为模式;制度与文化则会放大或抑制这些模式。所以,与其去寻找纯粹的圣人或彻底的恶徒,不如去观察那些规律:压力如何改变选择、激励如何塑造行为、制度如何预期并惩罚偏离。
这并不是为不义寻找借口。承认“无绝对好坏”的视角,有助于我们更冷静地分析问题 : 理解成因、设计更合理的规则、修复有缺陷的激励。与此同时,个人仍需承担道德与法律责任,坚守底线,避免以“规律”作为伤害他人的理由。
最终,认识到人性的灰度,能让我们更有同理心,也更务实:既不盲目理想化,也不全然悲观。把注意力放在改善制度、修炼自我与保护弱势上,远比对人贴上标签来得有益。学会在认清规律的同时,保持道德的选择 : 那或许就是更成熟的“善”。